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全程欧洲标准三至四星级或同等级酒店:以两人一房为标准、酒店内包含早餐
2.用餐:行程注明所含的8个早餐,升级1餐威尼斯海鲜面特色餐,另有15个正餐(以中式五菜一汤为主,不含酒水),8-10人一桌,或根据餐厅提供桌型安排就餐座位;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3.国际交通:国际间往返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及欧洲境内段机票(含机场税);
4.用车:境外旅游巴士:根据团队人数,安排19-50座巴士,及专业外籍司机;
5.签证:法国ads旅游签证费用;
6.门票:行程中所含的首道门票:卢浮宫(含专业中文讲解)、塞纳河游船、铁力士雪山缆车;详细参照附带行程中所列之景点(其他为免费对外开放或外观景点或另付费项目);
7.保险:境外30万人民币基础旅游意外险。自备签证或免签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保险(我司强烈建议客人自行另外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以便更全面保障自身利益)。
8. 全程司导服务费用。
费用不包含
1.65岁以上(含65岁)老年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自身情况购买,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2.官导服务费:为了感谢欧洲各地有当地官方导游讲解及热忱服务(例如:卢浮宫,罗马,威尼斯等等),请另付上小费eur 1/人。
3.全程单房差:2600元/人 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a)**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4.行程表费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例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特殊交通、酒店内的私人消费等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一、特殊情况费用说明
1. 儿童不占床:回团当日不足5岁的儿童可以安排不占床,成人团费减去单间差为不占床儿童的费用。此收费提供机位、车位、餐位、行程费用包含景点的门票,不提供住宿床位。一间双标房最多只能接纳一位不占床的小童。儿童若占床位,则按照成人标准收费。**若一个大人带一个5岁以下儿童参团,则须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2. 自备签证或免签证参团,每人可减签证费:申根签600元人民币
3. 低于8000元人民币团费的特价团大小同价,都占床。
二、出发前取消说明
1. 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100元/人
2. 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一经报名收取定金3000元/人,定金不予退回
3. 送签前三个工作日自行取消,我社将收取机位订金损失2000元/人;
4. 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共9成团费;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不能退回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5. 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机票订金损失、酒店费等损失费共9成团费;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6. 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费共9成团费;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全额机票损失费用,以及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7. 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团友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我社将退还团费(机票订金我社承担),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按上述第4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8. 如果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按上述第4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9. 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10. 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11. 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团友出发前22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12. 如报名国泰线路,外籍护照或港澳台特区护照游客须加收1000元人民币/人机票费用。
产品说明
一、服务标准说明
1. 景点及门票说明:
1)行程中未标注(外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标(入内)均含景点第一道门票;
2)本产品为我公司包价产品,所有牵涉到的机票、酒店、用餐、景点门票等除特别说明的价格外均为一体价格,不得拆分,若遇境外景点、火车等对青少年、老人优惠或者免费,均不在此列,无法退费,敬请谅解!
2. 行程说明:
1)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关门)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
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欧盟交通局有规定:所有相关的旅游车每天行车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敬请团员们配合导游及司机的全程安排;以防事故发生;
4)在当前形式下容易发生境外接待社,国内组团,代理社所不能控制的“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意外事件如遇战争,天灾及航空公司停运或破产,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会尽力协助团友解决问题.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团友自己承担
3. 酒店标准:
1)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与出发地国家相同星级的酒店在规模、设施上都有一定差距;
2)如正值旅游旺季或欧洲各地展会举行期间,我们所定到的酒店大部分位于市郊,请团友理解并包含。
3)欧洲习惯吃简单的早餐,酒店提供的早餐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意大利酒店的早餐都比较一般,相对其他欧洲国家来说,显得量少而且简单,入乡随俗请您理解;
4)欧洲的三、四星级酒店大堂都比较小,无商场,电梯每次只能乘坐两个人和行李,大部分酒店没有电梯;
5)欧洲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6)由于欧洲日夜温差较大,出于环保方面考虑,故此欧洲大部分国家酒店内均未设冷气装置(即酒店内没空调设备),欧洲各国普遍纬度较高,夏天没空调室内也较为凉爽,敬请多多理解;大部分酒店,不配备牙刷、牙膏、拖鞋、木梳及洗发水、肥皂、浴衣等,请客人多多谅解。
7)欧洲酒店的自来水一般都可直接饮用,所以酒店内一般没有饮用热水供应,如习惯饮用热水,请自备烧热水之用品。
8)酒店房间内的电视分收费和免费两类,凡有“pay”或“p”均为付费频道,收费电视费用自理;酒店内额外费用(除房费、早餐外),如长途电话、传真费用、洗理、饮品及行李搬运费、付费上网等均自理。
9)入住酒店沐浴时,切勿让水排到浴缸外,如果浸湿地毡,酒店可能会索赔 300欧元至1000欧元。
10)旅行社出于行程安排,酒店离市区中心较远,尤其遇上展会或欧洲假期时,需驱车一小时左右,希望您能理解。
11)按照欧洲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位大人带一位1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6岁以下且1.2米以下小童可做不占床安排;若一位大人带一位6岁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12)欧洲部分酒店为了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双人标准房设置为一大一小两张大小不一的床;还有些酒店的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请尽量与团友共同协商入住
4. 交通说明:
1)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
2)欧洲法律规定,司机开车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天,每天必须有至少连续12小时休息;司机每行驶两小时后必须休息20分钟。
3)欧洲相关法律对于工作时间有严格的限制,如果您有额外服务的要求而导致需要司机超时工作,需要征得司机的同意,同时要支付eur50-200/小时的额外费用。请您尊重并配合导游司机的工作,请勿迟到,以便行程的顺利进行。
4)欧洲注重环保,为避免空气污染,规定司机停车时不许开空调,请您谅解。
5)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在旅游车行驶途中,切勿随意走动,如果因此造成的伤害,车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欧洲的火车(高速火车除外),速度较慢、停站较多、车厢较小、且不供应饮用水,同时您要特别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5.退餐说明:
1)餐费标准:费用包含中所示标准
2)欧洲部分城市、城镇没有中式餐厅,将退团友餐费;
3)团队行程用餐时间在高速公路休息站,无法安排中餐厅用餐, 将退团友餐费;
6.退费说明:
1)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2)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您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我社将无法退费用予您,希望您能够谅解;
3)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4)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您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我社将无法退费用予您,希望您能够谅解;
7.补费说明: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旅行社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使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旅行社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旅行社有权追加差价;
2)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3)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8. 其他说明:
1)我社非常重视和珍惜团友提出的宝贵意见,请各位团友帮忙填写《团队质量信息反馈表》:我社处理团友的意见将以团友填写和签名交回的《团队质量信息反馈表》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
重要条款一
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
1)出发前29日至15日,团费总额的5%;
2)出发前14日至7日,团费总额的20%;
3)出发前6日至4日,团费总额的50%;
4)出发前3日至1日,团费总额的60%;
5)出团当天取消,团费总额的70%;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29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000元/人;
3. 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影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4.若内陆段机票、火车、轮船等其他交通工具需要提前开票的,开票后,按实际损失额外收取;
5.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剩余服务的产品,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6. 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7.因为团队票的特殊性,双方在确认出票之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我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有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