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广州-伊斯坦布尔
参考航班:tk073 canist 2300-0520 1(航班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伊斯坦布尔-赫尔辛基(芬兰)
参考航班:tk1761 isthel 0800-1135(航班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奥斯陆-雷克雅未克(冰岛)
参考航班: sk4787 mo28oct oslkef 1220 1420 (航班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雷克雅未克-哥本哈根
参考航班: fi204 we30oct kefcph 0735 1145 (航班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哥本哈根-伊斯坦布尔
参考航班: tk1786 cphist 1805-2320(航班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伊斯坦布尔-广州
参考航班:tk072 istcan 0150-1635(航班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产品亮点
五星土耳其航空·广州往返 赫尔辛基进-哥本哈根出
全程六菜一汤 三大特色美食:酒店西餐 游轮自助餐 瑞典肉丸餐;
冰岛黄金圈金环之旅不容错过;顶级疗养胜地—蓝湖温泉;
双峡湾:松恩峡湾 哈当厄尔峡湾;搭乘诗丽雅豪华邮轮,全方位领略波罗的海风情
一价全包,精品小团,赠送10g流量卡 欧洲转换插头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国际交通:国际往返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及内陆机票(含机场税);
2.住宿:全程四星酒店 1晚峡湾小镇酒店 1晚游轮二人内舱,如遇到会展酒店将会安排郊外或周边城市;
3.用餐:酒店内早餐、中式午晚餐6菜一汤 水果、1次酒店西餐、1次游轮自助餐、1次瑞典肉丸餐;若行程紧张或酒店附近没有中餐馆,由领队安排退餐(15欧元/人/餐),在高速公路加油站用餐;若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4.领队:全程专业领队兼中文导游,优质服务;
5.交通:全程旅游大巴,保证每人一正座,及专业外籍司机;丝丽雅/维京夜游轮二人内舱;
6.门票:安徒生故居博物馆、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含官导、岩石教堂、蓝湖温泉, 其它为外观或免费,如景点因节日、政府行为、自身行为等原因关闭,则退回门票费用或安排其他景点替代;
7.签证:团队签证费用;
8.司导小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
9.保险:团队境外个人旅游意外险(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
其他:赠送1套双重大礼包【10g流量卡 欧洲转换插头】;
费用不包含
1.其他保险:老年人特殊保险(建议65岁或以上老年人自行购买特殊保险,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
2.单房差:单人房附加费65欧元/人/晚,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3.护照办理费用;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办理费用,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及前往领事馆面试、按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
4.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5.酒店内的酒水饮料香烟、洗衣、电话、传真、收费上网等通讯费、理发、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行程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公车票等费用;
7.旅途中转机/火车时用餐;
8.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9.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10.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团友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11.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团友出发前22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12.非中国护照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团友,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13.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14.若拒签,收签证费rmb1500/人;
前往领事馆面试、采集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儿童不占床:回团当日不足8岁的儿童可以安排不占床,团费可减800元人民币。此收费提供机位、车位、餐位行程费用包含景点的门票,不提供住宿床位。一间双标房最多只能接纳一位不占床的小童。儿童若占床位,则按照成人标准收费。**若一个大人带一个8岁以下儿童参团,则须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2. 自备签证或免签证参团,每人可减签证费:申根签800元人民币
※根据欧盟入境相关规定,欧盟入境国海关边检人员将检查旅客现金是否足够旅程期间的开支,建议每位团友随身携带800-1000欧元/人现金,避免因现金不足而被拒绝入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退改规则
1.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500元/人;
2.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一经报名收取定金10000元/人,定金不予退回 。
3.送签前五个工作日自行取消,我社将根据机位实际定金收取损失费;
4.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每人共90%团款;
5.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不能退回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6.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机票订金损失、酒店费等损失费每人共90%团款;
7.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8.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费每人共90%团款;
9.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全额机票损失费用,以及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10.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团友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我社将退还团费(机票订金我社承担),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按上述第5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11.如果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按上述第5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