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
产品亮点
★【产品特色】3人就出发,精致家庭小团,拒绝拼团;
★【行程亮点】专车专导,行程灵活,奢享家庭欢乐时光;
★【优选行程】科学设计行程,每天行车不超3小时,拒绝走马观花式游览;
★【精选景点】深度游览,精华5a景点武隆仙女山(滑雪) 天生三桥;
★【网红打卡】磁器口古街 洪崖洞 华生园梦幻王国 轻轨穿楼;
★【精心挑选】精选酒店,升级1晚重庆豪华酒店,让您的旅程无后顾之忧;
★【纯玩尊享】全程不进购物店,宽宽松松游玩赏景;
费用说明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天生三桥环保车(必须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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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钟 |
¥(人民币) 40.00 |
天生三桥区间车(必须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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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钟 |
¥(人民币) 15.00 |
仙女山观光小火车(必须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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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钟 |
¥(人民币) 25.00 |
山城夜景(自愿选择) |
88-168元/人 |
0分钟 |
¥(人民币) 168.00 |
重庆麻辣火锅(自愿选择) |
98-128元/人 |
0分钟 |
¥(人民币) 128.00 |
印象武隆(自愿选择) |
268-328元/人 |
0分钟 |
¥(人民币) 328.00 |
重庆长江索道(自愿选择) |
40-60元/人 |
0分钟 |
¥(人民币) 60.00 |
费用包含
1、交通:广州重庆往返双程经济舱机票(未含航空保险);当地空调旅游车(7-12座商务车,根据实际人数调整,保证一人一座)。
2、导游:优秀地陪讲解服务(不派全陪)。在保证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
3、门票:含景点第一道大门票和三桥观光电梯,景区观光车费用自理;赠送项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成行,不做退款。
4、小童(2-11岁):不占床位,不含门票,含机位、车位、半餐;(小孩也不享受赠送景点,如超高费用自理)。
5、住宿:全程入住当地酒店(未挂星);标准双人间;每成人每晚(12周岁以上)一床位,出现单男或单女请报名时自补房差。在遇到政府征用或旺季房满的情况下,旅行社将不得不选用同等级但未在行程内列明的其他酒店时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6、用餐:0正3早(房费含早不用不退),备注:餐饮风味、用餐条件与广东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
7、购物点:纯玩。 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景区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以上均不属于我社指定购物店,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敬请注意。
费用不包含
1、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游览过程中缆车索道游船费、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
2、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 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
3、未含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建议游客视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个人意外险 。
4、不含广州市区到广州机场接送,机场集中,机场散团。
5、不含:三桥环保车40元/人以及区间车15元/人、仙女山观光小火车25元/人。山城夜景88-168元/人、重庆麻辣火锅98-128元/人、印象武隆268-328元/人、重庆长江索道40-60元/人。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一、报名参团须知,请认真阅读,并无异议后于指定位置签名确认:
1、此团 3人成团,为保证游客可如期出发,我社将与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拼团出发),如客人不接受拼团出发,请报名时以书面形式注明。如报名人数不足 10 成 人时无法成团,或遇特殊情况(如:团队特惠机位取消或游客临时退团造成不成团等) 致使团队无法按期出行,我社提前 x7天通知游客,游客可根据自身情况改线或改期, 如不能更改出游计划,我社将全额退还已交团费.
【当地接待社:成都万众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l-sc-a00252,质监电话李琳 13826282452】。
2、我司在不影响原行程游玩标准及游览景点的前提下,根据天气原因或实际情况行程游玩顺序。行程游览顺序或用餐安排将根据游玩期间实际情况最终确认,如有调整由当地导游与游客签名确认。
3、团队均提前 15天或以上订购酒店、车辆、门票等,如客人报名后退团(含改期,改线,更改登机姓名或证件号码等),根据合同的扣款标准,我社将扣除实际损失费用( 火车票、门票、酒店、车费损失等),特此说明。
4、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我社将根据旅游目的地实际情况对此参考旅游行程的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大雪、塞车、天气、航班延误、地质灾害、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览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将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
5、若因客人自身原因(含感冒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合继续行程)中途离团或放弃游览景点(含赠送项目)的,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我社不退返任何费用;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时(含酒店、用餐、景点等),请游客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责任游客自负。
6、免费景点及赠送项目如发生优惠、免票、自愿放弃或因航班时间、天气、政策性原因关闭或预约问题等原因导致不能赠送参观的,敬请谅解,我社不退任何费用。旅游者参加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在参加此类活动时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重庆地区是当地旅游度假城市,硬件及软件服务均与沿海发达的广州存在一定差距, 请团友谅解。如遇旺季酒店房满或政府征收等情形,旅行社会另外安排至不低于所列 酒店标准的同类型酒店。
8、购物:重庆地区旅游发展较为成熟,包括部分景区,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展 览馆,民俗展现场所均配备购物场所,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敬请注意。
9、行程服务项目特别约定及说明:
a).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b)未满18周岁及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65-75周岁之间长者须购买意外险并与我司签订《长者参团同意书》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3)76-79周岁之间长者须与我司签订《长者参团同意书》、有25--69岁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购买旅游意外险、提供三甲医院半年内体检报告方可出游。
4)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及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0、失信人特别通知及提示:失信人意为“失信被执行人”,由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失信人不得乘坐飞机、火车卧铺、高铁及动车。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 为失信人!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时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报名后旅行社为保留 客人机票位置向航空公司支付了机票定金(或全款),失信人的机票费用将全额失,
只能退税,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查询网站如 下: http://shixin.court.gov.cn/,客人报团前可到该网站进行查询!因客人失信人身份产生的实际损失(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等)需要由客人承担。
11、 我社解决投诉依据客人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准,有任何投诉请于当时提出, 否则无法给予处理。
12、请游客(报名人及报名人代表之参团的全体同行人)请游客报名时认真阅读此行 程每一点,一经报名,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表明合同及行程签订人及同行人已认真阅读此行程并同意相关约定条款,同意其作为《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之附件.
温馨提示
1、游人应自觉爱护文物古迹,杜绝乱刻乱画。
2、餐饮以麻辣为主,不习惯吃辣的朋友,可能会导致腹泻。记得带好胃药和止泻药物。
3、出游时要随身带备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4、衣物: 春秋:天气还是比较冷,仍需穿毛衣、棉毛衫、外套、长裤。不要着凉了。夏:可以穿的凉快些,不过还需带薄外衣,衬衫。冬:做好保暖措施,最好穿羽绒服或者厚外套。鞋子以棉鞋为宜,如果不想穿棉鞋,建议穿上棉袜。
5、在自由活动期间,在无导游或领队陪同的情况下,应选择从事自身能够控制风险及身智能够承受的活动,负责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6、疫情防控政策:广东人出游,按照非疫情地区管控,凭出发地健康码通行。因疫情实时变化,相关政策会根据疫情态势进行调整,请市民以抵达目的地的政策为准。
其他信息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团号: )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程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旅行社安排旅游者自愿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以下推荐的自费项目都是当地的精华所在。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自费项目,相信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2.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在旅游者自愿选择自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达到自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导致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3.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自费项目表以外的任何其他项目;
4.自费项目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的自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自费项目表[实际操作时请注意签订此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您签字确认的将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5.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预订成功后[原文为:费用产生后。请酌]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行程上的自费旅游项目仅供参考,请游客根据团队情况和行程安排自愿选择参加
备注:
此行程以及《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铁路车次取消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行程中自由活动期间可以推荐的自费项目及相关内容、价格和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参加上述自费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
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条款内容已完全了解和认同,现予以签字确认。
游客签字: 旅行社签字:
日期: 日期: